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行业组织有序承接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及《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中国兵工学会(以下简称兵工学会)立足国防军工领域,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制定发布了《军工安防与应急从业人员水平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依据此《标准》持续开展“军工安防与应急从业人员水平评价”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国内外从事安全应急科学技术开发与推广,安全应急工程设计、制造与施工,生产运行控制,设备管理与诊断,安全监测检验,标准与技术信息,咨询评价与评估认证,事故预测预防与调查分析,职业危害防治,安全应急领域专业教育与技术培训等工作的人员。
二、评价等级
军工安防与应急助理工程师(初级)
军工安防与应急工程师(中级)
军工安防与应急高级工程师(副高级)
军工安防与应急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
三、评价流程
1.申报。申报人填写“军工安防与应急从业人员水平评价申请表”(附件2)(下载地址:http://csp.meeting.cos.org.cn/,文件下载专区),将电子表格提交至邮箱JGAF68966158@126.com。同时将纸质申请表一式2份,申报材料1份(参见附件1)邮寄至兵工学会。
2.初审。兵工学会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要求的申报人提交至评审委员会。
3.终审。评审专家组进行终审,并出具终审意见。
4.公示。依据终审意见,在兵工学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发放证书。公示无异议后,为申报人发放《军工安防与应急从业人员水平评价证书》。
6.申报周期。半年一次,每年5月、11月组织评审。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老师 电话:010-68961996
网址:http://csp.meeting.cos.org.cn/
邮箱:JGAF68966158@126.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
附件:1.军工安防与应急从业人员水平评价实施细则
2.军工安防与应急从业人员水平评价申请表
中国兵工学会
2023年8月3日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100089)
能力评价联系人:汤老师
电 话:010-6896 1027
邮 箱:jgaf68966158@126.com
培训联系人:汤老师
电 话:010-6896 1027
财务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兵工学会
纳税人识别号:5110 0000 5000 0149 9A
地址,电话: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
010-68962720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白石桥支行
账 号:1100 1028 6000 5606 1412